重大訊息

本公司決議出租部份新建竹北AI廠房

  1. 事實發生日:111/03/16
  2. 公司名稱:普生股份有限公司
  3. 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
  4. 相互持股比例:無
  5. 發生緣由:

(1)因本公司新建AI園區廠房為有效利用使用面積,擬出租該部分廠房予智強興業股份

有限公司執行此物業管理工作。

(2)前述智強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東為本公司董事宣明智先生,而該公司有意願

承做此方面之物業管理工作且所營事業內容亦符合需要。

(3)租金給付金額:分首筆租金及新廠建廠期間分期給付租金。

(4)租賃期間:自本建物取得執用執照日起至中華民國130年4月29日止。

  1. 因應措施:無
  2. 其他應敘明事項:

根據新竹縣國際AI智慧園區產業專用區(一)土地設定地上權手冊第四十六條規定,

將函請新竹縣政府核可同意此出租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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